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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本活動主要目地在配合政府推展〝運動人口倍增計畫〞,提倡國人正當戶外休閒活動,推動飛行傘運動,飛行傘是一種具備知識性、休閒娛樂、體能運動及冒險刺激、自我挑戰、群體互助的運動。
五彩繽紛的飛行傘遨翔於天空,即是生動的活廣告,為更增其光彩,本會更規劃此化妝飛行,集合全國眾多的飛行同好,把萬里的天空點綴得更鮮活亮麗,更由此化妝飛行活動,把北海岸許多景點與系列活動串連起來,達到〝運動人口倍增〞與〝觀光人口培增〞的雙重效益,進而提昇地方繁榮。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交通部觀光局、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
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台北縣體育會
承辦單位:台北縣體育會飛行運動委員會
協辦單位: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滑翔翼委員會

活動日期:民國96年8月11、12日 預備日:民國96年8月18、19日

活動地點:台北縣萬里鄉(翡翠灣飛行場)

一、邀請對象:
  邀請全國各飛行運動分會以及飛行運動俱樂部組隊參加。

二、飛行傘活動:

1.飛行項目:B組
(1)空中擲準:
飛行員由空中進場時,於指定目標區上方約十公尺高度時(為地面工作人員安全考量)投擲大會準備之物品,於目標範圍內,距離圓心越進者,分數越高。(投擲物參考:鳳梨、柚子、小沙包、水球)
(2)定 點:
飛行員需降落於指定範圍內,中心為1000分滿分,向外逐一扣除分數,直至圈外為0分。(飛行員必須以雙腳著地,如果雙腳以外之第三點觸地,即為0分,加速器除外)
(3)限時滯空接力:
由各分會或俱樂部組隊,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使用時間過多或不足逐一扣除。
(4)限時滯空+定點:
由評審委員訂定空中停留時間,於指定時間為中心計分點向二邊不足或過多者,逐一扣分。
※執行辦法:
(1)空中擲準 (2)空中擲準+定點 (3) 定點 (4) 限時滯空接力
(5)限時滯空+定點
由評審依當天候情況擇一實行。

2.化妝飛行:A組
為增加本活動的趣味性,提高所有參觀民眾的參與感與興趣,本活動規劃化妝飛行趣味競賽項目,時間為8月12日一天。以化妝(服裝道具)、創意及飛行技術等項目評分:造型分數依據化妝主體之外觀、醒目程度及化妝精緻程度來評分。依主題創意加分,愈加巧思,評分愈高。針對起傘、空中技巧、降落等流暢程度,以安全表達化妝飛行之主題為前題。
3.評分方式:
A組:由大會評審團依據本項活動評分辦法執行。分數安排比重如下: (1)主題20% (2)造型20% (3)創意15% (4)飛行安全15%
(5)完成進場降落30%
B組: 依據滑翔翼委員會規定評分辦法執行之,比賽成績由裁判組統計判定,團體成績取各會或俱樂部前三名成績加總得之。

三、評審人員:
(1)由大會遴聘全國資深及極負眾望之人士擔任之。
(2)由縣政府、體育會、萬里鄉公所觀光課或萬里鄉體育會推派代表參加。(3)贊助單位推派代表參加。


四、飛行員報名資格:
  ※國內飛行員:
   (1)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會員。
   (2)領有各地分會或俱樂部證照者。
   (3)報名時,須以團體為單位,個人報名恕不受理。


五、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96年8月03日(星期五)止。
1.報名窗口:
   台北縣飛行運動委員會。
   地 址:台北縣新莊市思源路87巷8弄12號(訓練中心)。
   聯絡電話:(02)29982198
   電 話:陳永祥 0937530358 蕭淑娟 0930294859               03-3632680       
傳 真:(02)89677763 
e-mial:cys2930@yahoo.com.tw

2.報名費:
A組:以主題(即團體)為主,每一主題不限人數,每一主題之報名費為1500元,透過分會於報名截止前統一報名。報名時須繳交主題說明書及報名費,有參與比賽之隊伍於活動結束後給予材料補助費1500元。若飛行員無報名B組者,需另繳交200元保險費及選手基本資料。
B組: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000元、報名表(選手需檢附詳細資料以便辦理保險),需透過各分會統一報名。

3.保 險:
   (1)參加活動之飛行員由大會統一投保300萬意外及15萬醫療之旅行平安險。
(2)由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六、獎勵辦法:
1.個人獎:
A組:(化粧飛行)
冠軍:獎金兩萬元、獎牌乙面
亞軍:獎金一萬五千元、獎牌乙面
季軍:獎金一萬元,獎牌乙面
最佳精神獎:獎金五千元、獎牌乙面
最佳效果獎:獎金五千元、獎牌乙面
佳作若干名:獎牌乙面
B組:(個人定點)
冠軍:獎金五千元、獎牌乙面
亞軍:獎金三千元、獎牌乙面
季軍:獎金兩千元、獎牌乙面

2.團體獎:(B組)
冠軍:獎盃乙座、獎牌三面
亞軍:獎盃乙座、獎牌三面
季軍:獎盃乙座、獎牌三面
所有參加活動飛行員於報到時可獲贈紀念T恤一件,作為活動期間之制服。


七、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器材:運動裝備與通訊器材由飛行員自備。
食 宿:
   活動期間由大會負擔所有飛行員及工作人員之午餐及飲水、晚會。
交 通:
   (1)飛行員自行負擔由住地前往活動場地之交通費用。
   (2)大會負責國外飛行員機場專車接送。
   (3)活動期間大會負責上下山接送及人員回收之交通。
通 訊:
   各隊依照交通部賦予之無線電話頻率範圍選用,並與大會保持密切聯絡(無線頻率為FM145.14,緊急救難頻道145.00)。【必要時得由大會或裁判另行調整】
安 全:
   (1)飛行員必須戴頭盔,並攜帶緊急傘。
   (2)活動期間不得更換傘具,若破損嚴重,須經大會評審鑑定許可後,方得更換,並應在領隊會議時公佈。化裝飛行則不限傘具。
   (3)配重物只允許使用水袋或細沙袋。
   (4)活動期間除緊急事故外,不得佔用緊急救難頻道。
   (5)活動期間不得導航,若經查屬事實,取消全隊活動成績。(化妝飛行不在此限)
   (6)若有重大危險行為,裁判可判定取消其活動資格。
   (7)本次活動每日可允許二位不同隊之領隊,負責監督所有評審事宜,惟必須由領隊於領隊會議中提出。
   (8)飛行員應確實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八、活動行程規劃
本活動行程規劃如下表所示:
日 期 時 間 行 程 地 點 備 註
8/11 (六)
09:00~09:30 報到 翡翠灣起飛場
09:30~10:00 開幕典禮 翡翠灣起飛場
10:00~10:30 規則宣布及氣象簡報 翡翠灣起飛場
10:30~17:30 第一天活動開始 翡翠灣起飛場
18:00~19:30 晚餐(活動之夜) 明尚園
8/12 (日)
09:00~09:30 領隊會議飛行員集合 翡翠灣起飛場
09:30~10:00 飛行前簡報 翡翠灣起飛場
10:00~15:30 化妝飛行 翡翠灣飛行場
15:30~16:00 閉幕、頒獎 翡翠灣起飛場
16:30 賦 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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