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心碑全國飛行傘排名賽計畫書
一、主 旨:為促進南投縣觀光休閒及飛行運動之推展,拉近國內飛行傘協會各分會之交流及飛行同好支聯誼,提倡正當活動。
二、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埔里鎮公所
三、主辨單位:南投縣體育會飛行運動委員會
四、承辨單位: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南縣山難救災防護協會南投神鷹搜救隊、埔里基督教醫院、百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六、比賽地點:南投縣埔里虎頭山起飛場
七、比賽時間:96年11月17日(星期六)至11月18日(星期日)共 2天
八、比賽程序:
11月17日(星期六)
09:00 飛行員報到,於報到櫃檯報到領取資料
10:00 開幕典禮及來賓致詞
10:30 領隊會議及賽前簡報,大會裁判組進行活動規則宣布及天候簡報
12:00比賽開窗(大會有權視天氣狀況更改時間)
16:00比賽關窗(大會有權視天氣狀況更改時間)
18:00選手之夜,於金上園餐廳-埔里鎮中華路1之2號              049 299 5689       
11月18日(星期日)
09:00 領隊會議,由大會裁判組進行活動規則宣布及天候簡報
11:00比賽開窗(大會有權視天氣狀況更改時間)
16:00比賽關窗(大會有權視天氣狀況更改時間)
16:30 閉幕典禮,頒獎及來賓致詞

九、比賽項目:A組越野B組小越野比賽
十、組別規範:領有高級證以上證照選手只能報名參賽A組。領有中級證選手自由報名參加A組或B組,但參賽A組不列入全國排名成績。領有初級証選手只能參加B組比賽。
十一、比賽方式:由大會及裁判組依當天氣候狀況決定
A組比賽:越野競賽,比賽每天一個航次計算成績,依全國排名競賽規則計分
B組比賽:小越野,比賽每位選手每天飛行1航次(兩天共2航次)。使用DHV2(不含2)以上傘具之選手不得報名B組,違規使用者當天成績以0分計算。
比賽方法:比競速+標竿+著陸:開窗後選手向裁判報到,由裁判記錄起飛時間。起飛經標竿上空後正確著陸南降場(不比定點),之後向裁判報到由裁判記錄降落時間,完成該行次比賽,未飛經標竿上空者不計入排名。
計分方法:
飛越標竿上空a.競速每1分鐘得分以600分÷個人滯空時間×第一名滯空時間計算。b.飛越標竿點上空得200分。c.正確著陸得200分,未正確著陸者0分。
a = ( 600÷個人滯空時間)×第一名滯空時間
b = (200or0)
c = (200 or0)
得分= a+b+c = ( 600÷個人滯空時間)×第一名滯空時間+(200or0)+(200 or0)

PS1.所謂正確著陸是指降落時除雙腳著地,無其他第三點(手、套袋)著地(以裁判判決為準)。加速器著地不加減分數。
PS2.B組只要降落場內正確著陸既可得200分

十二、比賽規則:其他比賽安全規定依照全國比賽之規則實施
十三、裁判編組:由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合格裁判人員遴選擔任。
十四、報名辦法:
1. 一律以團體報名,每隊不限人數,一個協會或委員會或俱樂部為一隊
2. 報名資格:須持有各飛行運動協會認可初級飛行證以上之飛行員。
3. 報名日期:96年 11 月 9 日止
4. 報名窗口: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174號 fly.886@hotmail.com
    傳真电話:              049-2996165        聯絡电話:049- 2422909 簡訊:0912255809
5. 報 名 費:每員1200元
6. 競賽保險:報名時請詳細填寫資料以便辦理保險。未投保者不得參賽
十五、獎勵:
1. 個人獎:
A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發獎盃一座。
B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發獎盃一座。
2. 團體獎
A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發獎盃一座。
B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發獎盃一座。
十六、一般規定及行政事項:
1. 飛行員之裝備由選手依等級自備。
2. 比賽期間供應選手之午餐便當及飲料。
3. 比賽期間選手裝備運送、回收,由大會調派車輛接送。
4. 11月 17 日舉行選手之夜
5. 代訂住宿者請與本會才哥聯絡,電話               0921-353447       
十七、本計劃若有未盡事宜,另於賽前修正宣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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