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旨:為促進觀光休閒產業及貫徹運動人口倍增計劃,提昇飛行傘運動人員 技術,配合週休二日,拓展國民旅遊空間,提倡正當戶外休閒活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体育委員會  交通部觀光局  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
三、主辦單位:觀光局花東縱谷管理處 台東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鹿野鄉公所、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滑翔翼委員會 台東縣飛行運動協會
五、競賽地點:鹿野鄉高台起飛場
六、競賽日期:2007年8月25日及26日共兩天。
七、競賽規劃: 競賽日程
8月25日(星期六)……………第一天
時間 項目 地點
08:00~09:00 報 到 高台
09:10~10:20 開 幕 高台
10:30~10:40 賽前簡報 高台
11:00~17:30 比 賽 高台起飛場 龍田降落場
18:00~21:00 選手之夜

8月26日(星期日)……………第二天
時間 項目 地點
09:00~09:20 報 到 高台
09:30~09:40 賽前簡報 高台
09:50~17:00 比 賽 高台起飛場 龍田降落場
17:30~17:50 頒獎閉幕 高台
八、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會員,各縣、市協會、委員會會員及各合格登記之飛行傘俱樂部會員。
(2)領有飛行傘初、中、高級飛行執照者。
(3)A組限持有高級飛行執照飛行員,B組限持有初、中級飛行執照飛行員。
(4)參賽選手需自備比賽裝備、通訊裝備及其他必要之安全裝備。
(5)所有選手必須遵守飛行傘運動相關之安全要求,以避免意外事故之發生。
(6)選手報到時需填寫活動參加切結書。
九、競賽項目:裁判長依當時天氣實施:
(1) A組:限時滯空定點或定點標竿(高級飛行執照者)。
(2) B組:定點精準賽。(初、中級飛行執照者)。
(3)各項目得視天候狀況由裁判決定開關窗時間以及比賽科目。
十、比賽成績:
依據滑翔翼委員會規定,比賽成績由裁判計算判定,裁定名次。
A組如有定點標竿,飛行當天比賽結束務必繳交GPS以下載成績並確認安全返回大會。
十一、報名日期:2007年8月1日至8月20日止。
十二、報名地點: 台東縣飛行運動協會 連絡電話:理事長              0937-390055       
總幹事林田山0932-6660046、連絡人李東昇              0933-300485       
本次報名方式以E-mail:v1206874@ms23.hinet.net
十三、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整
十四、保險費:選手須出示300萬元以上之意外保險單及15萬元以上醫療之保險單,未能出
示者由大會統一代為辦理。(費用由選手自付)
十三、獎勵:
A組:第一名獎金 6,000元 奬牌或獎狀一個
第二名獎金 5,000元 奬牌或獎狀一個
第三名獎金 3,000元 奬牌或獎狀一個
B組:第一名獎金 3,000元 奬牌或獎狀一個
第二名獎金 2,000元 奬牌或獎狀一個
第三名獎金 1,000元 奬牌或獎狀一個
十四、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運動器材由選手依規定標準自備,並接受大會指定之裝備檢查員必要時之檢查。
*競賽期間如未依規定影響飛行安全者,裁判長得逕行禁止選手比賽並取消比賽資格。
*比賽期間大會負責提供領隊、選手、工作人員餐飲。
*比賽期間領隊、選手、工作人員及裝備,由大會統一調度,請依規定到指定地點,以利接送及回收。
*領隊、選手、工作人員請與大會保持密切連絡。
*大會無線頻率為14560 救難無線頻率為14500選手無線電頻率為14566
*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另於賽會進行前修正宣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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