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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目的:
  配合政府推展運動人口倍增計畫,並由中華民國飛行運動協會報請國際航空盟(FAI)
  登錄為FAI第二類比賽,邀請亞太區同好參與,與國際接軌。
貳、指導單位:
  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北縣政府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
參、主、承辦單位:
  台北縣體育會飛行運動委員會
肆、協辦單位:
  台北縣政府體育處、萬里鄉公所、台北縣警察局金山分局
  台北縣體育會、萬里鄉體育會
伍、活動時間與內容規劃:
  一、活動日期:民國99年7月17、18日 
    雨天備案日:民國99年7月24、25日
  二、活動地點:台北縣萬里鄉(翡翠灣飛行場)
  三、邀請對象:
    國外:由FAI網路發佈,以供國外選手下載,並透過該國之飛行組織報名,人數預計30名。
    國內: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發文各縣市分會,團體報名,每一縣市單位為一隊
       (不限人數名額)(不受理個人報名)。
  四、飛行傘活動:
    1.比賽項目:定點飛行
     (1)定點精準賽:
      選手依序起飛,並降落於大會設置之電子顯示計分踏板上,由計分板上顯示之分數計分。
     (2)限時滯空+定點:
      選手起飛降落均須登記時間,計分依裁判規定之時間,不足與超過者,逐一扣分,
      並加上定點之分數。
     (3)標杆飛行+定點:
      選手依裁判規定之航線飛行並定點,成績為定成轉折點之距離分數+時間分數+定點
      分數之總和。
    ◆由裁判依當天天候情況擇一執行之。
    2.趣味飛行:
     (1)空中擲準:
      選手攜帶大會準之投擲物(如柳丁、水汽球)於降落前投擲於規定範圍內計分之。
     (2)空中擲準+定點:
      選手投擲後必須降落於指定之範圍內計分之。
     (3)踩紅包:
      由大會準備紅包帶數個擺設於指定降落範圍內,讓選手降落時踩取。
    ◆趣味飛行由大會及裁判依當天天候情況及時間許可與否,決定執行與否?
  五、比賽辦法:
    1.依據國際航空聯盟(FAI)CTVL認可的第二類比賽規則。
    2.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定點全國排名賽相關規則。
    ※裁判編組:
    1.邀請1~2名國際裁判。
    2.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遴聘國內合格裁判人員擔任(3~5名)及助理裁判數名。
  六、報名資格:
    ※國際飛行員:
     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
    ※國內飛行員:
     (1)須持有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核發飛行證者或向地方縣市政府立案之地方分會證照者。
     (2)由各地分會或飛行俱樂部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3)國際、國內第二類比賽參賽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FAI)體育運動執照。
  七、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99年7月13日(星期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窗口:
     台北縣體育會飛行運動委員會。
     地址:台北縣新莊市思源路87巷8弄12號(訓練中心)。
     聯絡電話:(02)29982198
     電話:陳永祥 0937530358
     mail:cys2930@yahoo.com.tw
    2.報名費:
     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000元。
    3.保    險:
     (1)參加活動之飛行員由大會統一投保300萬意外及15萬醫療之旅行平安險。
     (2)由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八、比賽及獎勵辦法:
    (一)比賽成績:
      1.持有FAI有效運動執照者,成績將呈報FAI,列入國際積分排名。
      2.A組成績列入A組全國排名及國手選手選拔、培訓參考。
      3.B組成績列入全國B組排名。
      4.個人成績取成立航次成績總和。
      5.團體成績取全隊最優前三名總和。
    (二)個人組:
      A 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B 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三)團體組:
      A 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B 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九、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器材:運動裝備與通訊器材由飛行員自備。
    食宿:活動期間由大會負擔所有飛行員及工作人員之午餐及飲水、晚會。
    交通:(1)飛行員自行負擔由住地前往活動場地之交通費用。
       (2)活動期間大會負責上下山接送及人員回收之交通。
    通訊:各隊依照交通部賦予之無線電話頻率範圍選用,並與大會保持密切聯絡
       (無線頻率為FM145.14,緊急救難頻道145.00)。
    安全:(1)飛行員必須戴頭盔,並攜帶緊急傘。
       (2)活動期間不得任意更換傘具,若破損嚴重,須經大會評審鑑定許可後始得更換,
        並應在領隊會議時公佈。化裝飛行則不限傘具。
       (3)配重物只允許使用水袋或細沙袋。
       (4)活動期間除緊急事故外,不得佔用緊急救難頻道。
       (5)定點不得導航,若經查屬事實,取消全隊活動成績。(化妝飛行不在此限)
       (6)若有重大危險行為,裁判可判定取消其活動資格。
       (7)本次活動每日可允許二位不同隊之領隊,負責監督所有評審事宜,
        惟必須由領隊於領隊會議中提出。
       (8)飛行員應確實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十、活動行程規劃
    本活動行程規劃如下表所示:
    7/17 (六) 09:00~09:30報到               起飛場、降落場規劃中
        09:30~10:00開幕典禮             起飛場、降落場規劃中
        10:00~10:30規則宣布及氣象簡報            翡翠灣起飛場
        10:30~17:30定點比賽+認識飛行傘活動         翡翠灣起飛場
        18:00~19:30晚餐(活動之夜)
    7/18 (日) 09:00~09:30領隊會議飛行員集合            翡翠灣起飛場
        09:30~10:00飛行前簡報翡翠灣起飛場          翡翠灣起飛場
        10:00~15:30定點比賽+趣味飛行、認識飛行傘活動    翡翠灣起飛場
        15:30~16:00閉幕、頒獎            起飛場、降落場規劃中
        16:30賦 歸
 
註:降落場:萬里海水浴場

 

簡介台灣主要飛行場地 - ( 四 ) 翡翠灣 

夏日的午後 - 翡翠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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